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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評選“2018中國十佳商業品牌”的通知

    關于評選“2018中國十佳商業品牌”的通知

    發布人:重慶市商業聯合會 來源:中國零售商大會暨展會 發布日期:2018/7/26 【字體: 】  【打印此文

    中國十佳商業品牌評委會委員、各地商業聯合會(行業協會)及有關零售商、生產商、服務商:

    中國十佳商業品牌評委會與中國商報社主辦的“2018中國十佳商業品牌”評選活動,20183月至6月進行,并于6月下旬在重慶召開的“第十屆中國零售商大會暨展會期間舉行評選揭曉典禮。現將活動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活動宗旨

    進入新時代,我國居民收入快速增加,中等收入群體持續擴大,消費結構不斷升級,消費者對產品和服務的消費提出更高要求,更加注重品質,講究品牌消費,呈現出個性化、多樣化、高端化、體驗式消費特點。

    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給結構和需求結構升級,是深入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今后一段時期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由外延擴張型向內涵集約型轉變、由規模速度型向質量效率型轉變的重要舉措。

    “2018中國十佳商業品牌”評選活動,旨在宣傳優秀商業知名品牌,引領消費,創造新需求,樹立自主品牌消費信心,挖掘消費潛力,滿足人們美好生活需要,讓追求卓越成為全社會、全民族的價值導向和時代精神

    二、活動組織

    主辦單位:中國十佳商業品牌評委會  中國商報社

    承辦單位:中國商報社

    以雙方名義在“第十屆中國零售商大會暨展會上舉行評選揭曉典禮,并在中國商報進行特別宣傳報道。

    三、評選對象

    在中國大陸注冊的零售企業、生產企業和零售業服務企業(零售商占50%,生產商占30%,服務商占20%)。

    四、評選流程

    (一)組建由行業協會、商務主管部門和專家學者、新聞媒體的代表構成的中國十佳商業品牌評委會。

    (二)評委會各委員以及各地商業聯合會(行業協會)可根據“中國十佳商業品牌”評審標準(見下文)推薦參選品牌,并將參選品牌的相關資料和推薦意見于520日前寄至:北京西城區報國寺1號中國商報社中國十佳商業品牌評委會辦公室(郵編:100053)。

    (三)評委會在綜合各地推薦的參選品牌的基礎上,提出候選名單,并組織候選人員單位提供參評材料。

    (四)評委會初審、遴選公示榜單,并做成網頁及鏈接,在中國商報網站(中國商網)和中國零售商大會暨展會網站上進行投票、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并通過適當途徑定向征求意見。

    (五)評委會終審,綜合各方意見,確定其中呼聲最高者10家企業排定最后榜單。

    (六)通知獲獎企業參加大會揭曉典禮。

    (七)620日晚,在本屆零售商大會開幕式暨頒獎典禮上揭曉評選結果。

    • 評審標準

    (一)在全國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沒有出現任何重大責任事故

    (二)具有完善的服務機構以及服務體系;消費者對其商品和服務具有較高的滿意度。

    (三)品牌管理方面具有獨特的做法和亮點,且成績突出

    (四)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認定可適當加分。

    (五)全國性媒體進行重點報道的可適當加分。

    六、聯系方式

    “中國十佳商業品牌”評選活動品牌所有權歸中國十佳商業品牌評委會和中國商報社共同所有。為保證評選品牌的公信力和長期建設,此活動不進行商業化運作,不收取參評費。

    中國十佳商業品牌評委會辦公室設在中國商報社。

     址:北京西城區報國寺1號(郵編:100053)

     箱:lsyndrw@sina.com

    聯系人:胡斌  蔣永霞

     話:010-83128891  63044753

     真:010-83125648  63014827

     

     

     

    20183月22

     

     

     

     

     

     

     

     

     

     

     

     

     

     

     

     

     

     

     

    附件

    2018中國十佳商業品牌提名推薦表

     

    單位名稱

     

    品牌名稱

     

    郵箱

     

    通訊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品牌介紹(另附頁):

     

     

     

     

     

          

     

                            

     

     

    企業意見:

     

     

     

    年   月   日(公章)

    推薦委員或當地商業聯合會意見:

     

     

     

    年   月   日(公章)

    評委會評審意見:

     

     

     

    年   月   日(公章)

    評委會審定意見:

     

     

     

    年   月   日(公章)

    注:另發被推薦品牌LOGO以及所屬企業照片各一張至:lsyndrw@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