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促進城口縣、巫溪縣、酉陽縣、彭水縣4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發展,近日,市民政局印發《民政領域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發展具體舉措》,決定從2022年到2025年,在11方面用25條舉措推動民政領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落實落細。
鞏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成果
1.進一步加強低保、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兜底政策與鄉村振興政策有效銜接,持續實施“單人!薄皾u退制度”“剛性支出扣減”等政策,及時有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指導4個縣構建完善縣、鄉鎮、村(社區)困難群眾主動發現網絡,加大低收入人口主動發現、主動救助工作力度,確保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
2.強化社會救助改革創新,探索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先行救助等便民救助措施,充分發揮“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作用,救助窗口實現向村(社區)延伸,著力提升救助服務水平,切實做到救助幫扶就在身邊。
3.充分考慮國家鄉村振興重點縣實際情況與發展需求,在中央和市級財政資金分配上繼續給予重點傾斜。
加強農村社區建設
4.著力補齊社區治理短板,爭取市級財政資金,2022至2025年,對4個縣每年優先安排一個農村社區建設項目,重點用于村級便民服務中心達標提質,完善服務設施,優化服務功能,打造特色亮點。
5.優先支持有條件的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探索試點以黨群服務中心為基本陣地,集合社區服務用房、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相關商業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社區服務綜合體。力爭2025年前,4個縣實現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于30平方米的城鄉社區達到90%,推動形成基本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愿互助服務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有效銜接的、多層次、立體化的社區服務格局。
發展農村養老服務
6.進一步健全縣鄉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加快推進農村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鄉鎮敬老院和鄉鎮養老服務中心聯建提升工程,實施農村薄弱養老機構改造工程,提升農村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品質。
7.完善兜底性養老服務,持續做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定期探訪和關愛服務制度,提升農村失能特困人員集中照護能力和鄉鎮敬老院集中供養水平。
8.全面推行農村“四有五助”互助養老模式,廣泛開展互助養老服務。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指導
9.建立縣、鄉鎮(街道)、村(居)三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網絡,鼓勵支持通過新建或整合社工站、黨群服務中心等現有資源建設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到“十四五”末期,4個縣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覆蓋率達100%。
10.選優配強兒童服務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隊伍,加大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培訓力度。持續實施醫療康復“明天計劃”、“福彩圓夢·助學”項目,保障當地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11.鼓勵支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探索專業社會力量參與的“政府+家庭+社會”關愛服務,為當地未成年人及監護人提供宣傳教育、生活保健、文體娛樂、安全保護、心理疏導、社會實踐、家庭支持等多元服務。
加大殘疾人福利保障力度
12.每年按照市級補助80%的比例,安排資金支持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增進殘疾人福祉。實施“福康工程”,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配置康復輔助器具或給予手術矯治。
13.每年安排資金支持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補齊精神衛生康復體系短板,減輕精神障礙患者家庭負擔,預防精神障礙患者致殘致貧,幫助精神障礙患者回歸社會。
深化農村殯葬習俗和婚俗改革
14.每年安排資金支持免除城鄉困難群眾、人體器官捐獻人基本喪葬服務費用,補貼困難群眾節地生態安葬費用,減輕群眾喪葬負擔,增強群眾參與殯葬改革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支持將城口、彭水、酉陽的殯葬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市級專項規劃、申報中央專項資金。
15.支持開展婚姻家庭輔導。每年安排資金支持開展“家和計劃”,通過做好婚姻家庭輔導,促進家庭幸福和諧。
大力引導社會組織參與
16.接續引導社會組織從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轉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圍繞產業發展、人才培育、特殊群體關愛、鄉村治理等重點領域發揮積極作用。推進全市社會組織與縣民政部門加強協作、供需信息對接,增強幫扶工作針對性。
17.持續開展東西部協作,促進魯渝社會組織交流合作,重點面向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殘疾人、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開展就業創業、生活救助、養老服務、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務。
實施社工專業力量幫扶
18.支持加快縣級社會工作指導中心、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站、村(社區)社會工作室“三級”社會工作平臺建設,繼續實施“三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計劃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牽手計劃”,選派一批優秀社會專業人才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實施幫扶,明確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農村“三留守”人員、特殊困難群體為重點,開展政策宣傳、生活照料、學業輔導、行為矯正、精神慰藉、心理輔導、技能提升、權益維護、資源鏈接等社會工作服務。
19.深化“慈善重慶”品牌,積極策劃鄉村振興慈善項目,集結社會各方力量,共同推進鄉村振興。
支持優化行政區劃地名設置
20.根據發展需要,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指導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進一步規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標志設置,加強地名文化保護和信息化建設。
21.繼續推進全市鄉級行政區域勘界,指導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加強界線管理和平安邊界建設,及時處置界線爭議糾紛,保持邊界平安和諧穩定。
加強資金項目監管
22.認真做好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幫扶資金撥付和項目跟蹤監控工作,建立健全資金項目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提高資金項目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
23.指導縣民政局做好資金使用管理,適時開展鄉村振興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監督檢查,并對項目實施進度進行跟蹤督促,確保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幫扶項目取得良好成效。
強化幫扶責任落實
24.局黨組全面統籌民政領域支持4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發展工作;相關處室各司其職做好相關工作落實。
25.結合“大走訪大督查大調研”活動,加強調查研究,全面掌握4個縣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工作的基本情況及存在問題,認真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辦法和措施,切實提高黨組織服務基層的能力,有效推動各項支持措施落實落地。
渝公網安備 500103020029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