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中國商業聯合會的自律功能,維護本會良好的社會形象,規范會員的生產和經營行為,引導商貿流通服務業經營者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的營商環境,推進高質量的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特制定本公約。
第二條 本公約適用范圍是中國商業聯合會自身及所有會員,倡議全國商貿流通服務業企業自愿加入并遵守本公約。
第三條 本公約的基本原則是:規范合法,誠實守信,自我約束,健康發展。
第四條 鼓勵本會會員對本公約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 自律條款
第五條 本會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中國商業聯合會章程》,依法辦會,民主辦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六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不斷提升黨建工作質量和水平,以高質量黨建引領和保障本會的高質量發展。
第七條 本會堅持加強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以《中國商業聯合會章程》為根本制度,包括黨建、人事、財務、會員服務、運行管理、業務開展等內容在內的基本制度,以及各方面體制機制相互銜接、相互貫通、相互支撐的制度體系。
第八條 本會堅持服務為本的原則,持續推進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新成效,積極為會員、為行業提供有價值的服務;切實保護會員權益,反映行業訴求。
第九條 本會堅持入會自愿、退會自由原則,不強制入會、阻礙退會;不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第十條 本會堅持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收費政策規定,落實收費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規范會費、經營服務性收費、接受捐贈等收費行為,主動向本會會員和社會公開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對象和收費標準,提升收費規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一條 本會堅持推動行業自律規范建設,營造健康誠信的商業文化氛圍,構建和諧行業關系;鼓勵、支持企業開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業競爭,反對采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第十二條 本會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協調社會資源,爭取有關部門支持,推進行業改革,推動行業進步,力促商貿流通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應建立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機制,樹立底線意識、合規意識、風險意識、誠信意識,積極協助政府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第十四條 本會會員應依據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公序良俗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防止各類違規違法經營事件的發生。同時,要始終尊重消費者的基本權利,認真受理消費者的投訴與建議。
第十五條 本會會員應自覺維護行業市場秩序和信譽,營造公平競爭和互利共贏的市場環境。經營過程中不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不捏造、散布虛假消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譽,不通過締結壟斷協議,擠壓、限制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
第十六條 本會會員應嚴格遵守《勞動法》,做到依法用工,構建和諧勞資關系,維護員工權益,保持企業穩定發展;加強行業人才培養,重視員工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素養,增強企業凝聚力。
第十七條 本會會員應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綠色發展理念,自覺遵守環保相關的法律法規,在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積極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做出貢獻。
第十八條本會會員應擁護《中國商業聯合會章程》,積極參與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支持本會的發展建設,不冒用、濫用本會的名義從事自身的經營活動。
第三章 公約執行
第十九條 本會負責宣傳貫徹和組織實施本公約,對本會會員執行本公約進行引導和督促。
第二十條 本會自覺接受本會會員、廣大企業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本會會員應遵守并履行本公約各項條款。對違反本公約的會員,本會將按章程規定采取不限于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行使會員權利、取消會員資格、向有關部門通報等懲戒措施。
第二十二條 對長期遵守本公約,履行會員義務,承擔社會責任,在行業內做出突出貢獻的會員,本會將給予通報表揚,并通過本會官網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公約經中國商業聯合會第六屆四次理事會審議通過后,自2023年5月25日起實施。
第二十四條 根據行業發展情況和實際需要,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成員共同研究,可對本公約進行修改,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二十五條 本公約的解釋權屬于本會的理事會。
渝公網安備 50010302002957號